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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看答案】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,关于材料交付法律意义的说法,正确的是( )。

问答 2025年11月27日 01:45 304 访客

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履行中,关于材料交付法律意义的说法,正确的是( )。A 、约定交付期间的,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B 、如果材料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,合同生效的时间为占有时间C 、交付不会导致采购材料的所有权发生转移D 、交付前材料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参考答案【正确答案:A】本题考查的是订购产品的交付。选项B错误,如果材料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,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;选项C错误,产品交付的法律意义是,一般情况下,交付导致采购材料的所有权发生转移;选项D错误,与所有权转移相对应,标的物毁损、灭失的风险,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,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,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
答案:【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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